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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秦皇岛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》颁布!

2025-01-02 15:47    来源:秦皇岛新闻  点击量:26  评论(0人参与)
 

我市召开《秦皇岛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,介绍该法规的立法必要性、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
《秦皇岛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2024年10月30日经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,11月28日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批准,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条例》共38条,涵盖“发挥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统筹作用”“明确部门职责”“生态保护补偿机制”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举措”“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禁止性规范”五方面内容,明确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规范。
为了做好《条例(草案)》的修改完善工作,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、法制工作委员会在认真梳理常委会审议意见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,委托课题组进行咨询论证,召开修改论证会,深入桃林口水库、洋河水库、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立法调研的基础上,认真研究上位法规定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,并参照、借鉴国内其他地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立法实践,对《条例(草案)》进行了反复修改论证。
接下来,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此次立法为契机,依法履行监督职责,通过开展执法检查、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,推动《条例》贯彻实施,并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,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,以良法善治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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